2008年7月2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贩毒不足克照样被判刑
简芽香 周力佳

  经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7月24日,熊某、刘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江东法院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,并各处罚金1000元。
  熊某、刘某均系江东某酒吧客户经理。5月12日晚,有客人让熊某代买K粉,熊某就请刘某帮忙。刘某将三小包K粉(净重0.67克)以300元卖给熊某,随后熊某将其以600元卖给客人。
 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,根据去年年底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,贩卖K粉与贩卖海洛因等毒品一样,均构成犯罪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简芽香 周力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