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7月24日,熊某、刘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江东法院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,并各处罚金1000元。 熊某、刘某均系江东某酒吧客户经理。5月12日晚,有客人让熊某代买K粉,熊某就请刘某帮忙。刘某将三小包K粉(净重0.67克)以300元卖给熊某,随后熊某将其以600元卖给客人。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,根据去年年底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,贩卖K粉与贩卖海洛因等毒品一样,均构成犯罪。 (简芽香 周力佳)